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申报2012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黑教研函〔2012〕13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是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教师积极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二、已申报201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作为项目负责人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以本次申报为准。
三、学校将从本次申报项目中择优遴选10项申报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剩余项目可参加201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评选。
四、请各单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和《立项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12年4月25日之前报送到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主楼507房间),同时电子版发送至litao@hrbe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李涛 电话:82519434
六、相关文件和表格可在学校办公系统中查询、下载。
高等教育研究所 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 件: 附件1 学位办立项文件.doc; 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doc; 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高教所[2012]-4转发省学位办评选通知.doc
现将《关于申报2012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黑教研函〔2012〕13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是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教师积极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二、已申报201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作为项目负责人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以本次申报为准。
三、学校将从本次申报项目中择优遴选10项申报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剩余项目可参加201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评选。
四、请各单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和《立项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12年4月25日之前报送到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主楼507房间),同时电子版发送至litao@hrbe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李涛 电话:82519434
六、相关文件和表格可在学校办公系统中查询、下载。
高等教育研究所 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 件: 附件1 学位办立项文件.doc; 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doc; 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高教所[2012]-4转发省学位办评选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