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和科研启动金的通知

时间:2011-10-20作者:文章来源:365wm完美体育浏览:1451

各位老师:
  根据黑龙江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申报2011年度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和科研启动金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博士后申报资助经费和科研启动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条件
  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且与我省科教事业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人员条件
  1201011月以后进站的博士后人员(编号在LRB10508以后)以及2011年度进站的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博士后资助经费。其中,已获得国家计划内名额资助、二次进站和获得黑龙江省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22010年―2011年度出站的博士后人员(以博士后证书或博士后工作试点省市批准出站的日期为准),可申请博士后科研启动金。已申请过的(含未得到资助的)不能再次申请。
  二、申报程序
  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设站单位(申报科研启动金的由博士后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三、申请材料
  申请博士后资助经费的人员填写《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申请书》(流动站用),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由工作进行申报。并附博士后进站审批单(复印件),依次左侧装订,一式5份。
  申请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的博士后人员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黑龙江科研启动资助金申请书》,并附博士后证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复印件),一式5份。
  在国外做博士后的人员,应附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教育处(组)出具的博士后经历证明(两年以上)和做博士后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在国外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四、有关要求
  请各位博士后严格按要求申报,申报材料于2010112日之前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与培养办公室(1#主楼529房间),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ulei@hrbe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雷
  电 话:82519752
  邮 箱:wulei@hrbeu.edu.cn

  附件:1关于申报2011年度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和科研启动金的通知

     2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申请书――流动站用

     3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黑龙江科研启动资助金申请书

                           人力资源处
                                     20111014